木地板企業可分為3類:一是走品質、品牌路線的企業,以質量、款式和服務贏得消費者,競爭力和品牌溢價能力強。
其中,有9個實木復合地板品牌和4個強化木地板品牌被授予中國名牌稱號,約有40家企業聘請產品形象代言人,但這類企業不到全行業的10%;二是品牌優秀度不高,走低價位路線,面臨的競爭壓力較大;三是以低價格參與市場競爭,對產品質量和品牌包裝要求不高,這類企業數量多、分布廣,多為小型企業,在全行業優勝劣汰機制不明顯時尚能取得微薄利潤,但終將被淘汰。
“我國地板行業的品牌集中度不高,優秀品牌銷量僅占市場份額的40%,尚無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全球影響力的優秀品牌。在國際市場上,由于缺乏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競爭力的產品,帶來的利潤空間小,導致技術研發資金的后備不足,創新能力弱,形市場上,由于缺乏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競爭力的產品,帶來的利潤空間小,導致技術研發資金的后備不足,創新能力弱,形成非良性循環。”
我國木地板生產企業的科技投入僅占銷售收入的1.6%,這是遠遠不夠的。企業在今后的發展過程中,應該在科技創新上加大投入,生產出更優秀的產品,為廣大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。這也是歐派地板不斷追求的。